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2017-01-18 来源:教务部
各位2016级、2015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院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16]58号,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07[42]号,附件2),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6级、2015级学生转专业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阅读文件、了解政策,或者咨询老师。2016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政策详见附件1,各专业的可接受转入计划、准入条件、录取办法和专业咨询方式详见附件3。2015级院内专业自主招生政策详见附件2,转专业条件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和公布。
二、有意转专业并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同学,请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2月18日—2月21日)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或从教务部网站下载)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请转专业者,每个学生限填2个专业志愿。
四、材料报送。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级同学请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交至原所在专业的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2015级同学请将《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交至原所在专业的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请相互转告。
若有疑问,2016级转专业相关事宜请咨询金献珍老师(0575-81112767),2015级请咨询盛夏老师(0575-81112596)。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院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16]58号,2016级).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07[42]号,2015级).pdf
附件3: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简表.rar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
教务部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