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撤稿论文自查与“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 净化学术环境,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撤稿论文专项自查与“回头看” 工作,排查梳理我校撤稿论文情况。 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二级单位(部)须组织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 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作为署名单位,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是否存在撤稿情况,并甄别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组织实施
   (一)个人自查(2025年12月15日)论文作者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被撤稿情况,并填报《个人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
   (二)二级单位核查汇总(2025年12月22日)各二级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个人自查情况并填报《二级学院撤稿论 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
    无撤稿情况也需要填写汇总表,纸质版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如存在被撤稿情况,核实撤稿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学术委员会将根据撤稿论文自查情况,对自查出的撤稿论文开展调查核实,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责任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性,认 真布置此项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如在本次自查中,对隐 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 号)等相关要求,一经发现,将予以从重处理。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二级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科研 过程可追溯、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教育宣传等制度,对科研成果严格 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常态化的开展涉及本单位科研人员的论文撤稿监测、实验原始数据 核查、学术不端审核工作,结合科研部转发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规范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加强诚信教育,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12月22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将《个 人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二级学院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如无相关情况,也须填写 “无”之后签字盖章提交,同步电子版发送至陈雨薇钉钉,纸质档送至行健楼 314 办公室。联系人:陈雨薇 联系电话:0575-81113166 


附件 1:个人科研论文自查表 

附件 2:二级学院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 3:自查报告提纲 

附件 4:《国际期刊预警名单》
(网址:https://kyb.zzjc.edu.cn/info/1006/19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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