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的通知-截止12月4日

各二级学院(部)、各位教师:

加快推进区域特色鲜明的一流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提升学院科研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区域特色鲜明的一流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成果培育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2024〕54号)(以下简称成果培育办法)规定,2025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目的

“科研攀高”重点支持我院在科研领域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通过邀请知名专家担任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等形式,开展课题研究、研讨交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2.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之江学院全职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1月1日后出生),未曾获过“科研攀高”成果与“重大科技项目(成果)” 培育资助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承诺在培育期间不调离之江学院;

3)已邀请好本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导师。导师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19551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人才称号或人才荣誉,或主持过至少2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

4)导师就课题出具肯定性评价,并同意在项目研究期间担任申报人的导师。

3.申报类别及资助经费

1)本次申报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理工两类。人文社科类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自然理工类资助金额为15万元/项。

2)导师指导费按照《成果培育办法》规定执行。

3)除导师指导费外的其他经费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纵向经费管理执行。

4.项目研究周期

一般为3年,起止时间:202512月20日-2028年12月19日。

5.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汇总、审核本单位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攀高”培育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要对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6.立项管理

课题一经立项,课题《申报表》即成为科研部与各课题负责人(含导师、课题负责人)、承担单位有约束力的协议。要求承担单位与课题负责人、导师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

7.申请截止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4。请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填报《申报表》和《汇总表》。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各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部。

2)电子版材料:请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将申报表、佐证材料、汇总表,打包发至邮箱keyanbu@zzjc.edu.cn,主题命名:“科研攀高”+学院名称。

3)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佐证材料一式三份(A3中缝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1份。


科研部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81113166

联系地址:行健楼314室

电子邮箱:keyanbu@zzj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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