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通知

2017-08-21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770号)(见附件1)精神,2017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市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重点

    2017年度市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参看《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立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已有教学改革成果的整合、集成和深化,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教学改革实践。

    市级教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水平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为保证研究质量,绍兴市教改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级课题研究的、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专业功底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已被确定为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申报市级教改课题数额:专任教师人数在4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可报3项,其他二级学院(部)及学院机关(含直属单位)限报2项。

    申报人应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含《申报书(活页)》,附件3),各二级学院(部)填写《2017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在9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五份)和汇总表交教务部。联系人:罗雯慧,联系电话:81112765

三、评审及核定

    上报课题经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后,确定推荐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4项,报送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后实施。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学校或教学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教改项目,有关学校及平行单位、部门采取联合、协作方式申报的参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四、实施及结题

    绍兴市教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二年。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开题、中期评估、结题鉴定等工作。同时切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经费管理原则、开支范围等规定按照《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行〔20118号)执行。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等项目过程管理的通知》(绍市教高〔2011147号)精神,学院将对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并组织结题评审。

五、资金支持及管理要求

    绍兴市教育局对列为市级教改课题的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补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补助0.5万元。经费在通过立项评审后划拨到学院(如果课题不能按时结题评审,原则上在下一轮市级教改课题立项评审时扣除学院的相应份额)。学院按11安排配套经费,保证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条件,并加强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从实际出发,以本单位主干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主线,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有计划地组织一些针对性强的项目进行申报。

附件:1.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南

      3.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4.2017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5.市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重点建设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 课堂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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