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重点建设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8-21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工大《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重点建设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推动学院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我院教师结合最新学科前沿知识和应用型教育理念,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特色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材,现学院开展2017年校级重点建设教材立项遴选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1.重点建设主干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加强实验实践类教材建设,推进数字化教材建设;

    2.为保证教材编写和出版质量,教材编写者须在教学与科研方面有所成就,或在行业中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3.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出版发行实行出版社负责制,主编和其他编者所在单位及出版社上级主管部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鼓励对优秀教材不断修订完善,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编入教材,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教材。鼓励编写及时反映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

    二、申报范围

    申报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1.新编教材对应相应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要求必须已经编写了全部或者绝大部分章节的自编讲义,并在院内普通本科学生中使用1个学期以上,且使用效果较好。

    2.修订教材应受益面较广、教学效果较好,且在2016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这类教材原则上应获省部级(含)以上奖励,或是省部级(含)以上规划教材、重点教材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有一定的使用学校或较大的使用量。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下列教材:

    (1)与校级以上(含)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核心课程相配套的教材;

    (2)与校级以上(含)重点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相配套的系列课程教材;

    (3)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并填补空白的教材;

    (4)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且特色鲜明的教材;

5)文化素质教育和通识教育类课程教材。

    三、教材编写要求

1.主编必须承担全书五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原则上要求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并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申报人应能按照规划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正确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融合与教学目标相适应的最新学科发展知识。

    4.适应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要求,取材合适,深浅适宜,篇幅恰当,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5.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衔接处理得当。

6.体例规范科学。原则上要求绪论、正文、习题、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7.书稿扉页上编著者姓名、工作单位和审稿人姓名及其工作单位一应完整。

8.第一申请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性人事安排。

9.同等条件下,教学效果好的申请者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见附件),并于421日前送至教务部(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

2.新编教材提供编写大纲及不少于两个章节的样章(各1份);修订教材提供已出版的样书(1册)。

3.由学院教务部初审、签署意见后送交学校教务处。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后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联系人:罗雯慧;电话:0575-81112765,邮箱:jwb@zjc.zjut.edu.cn;行健楼207办公室。)

    五、建设期限和资助经费

1.本年度立项资助的教材须在2019630日前出版,并在出版教材中适当位置注明“浙江工业大学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2.学校给予每部重点教材2万元的经费资助。经费资助可在拿到出版合同后全额划拨。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

上一条:理学院教师答疑辅导安排2017-2018-1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通知

关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