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学院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7-03-28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树立产出导向(OBE)的人才培养教育理念和质量观,构建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学院将启动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程建设项目以教学团队的形式申报,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热心教学;课程教学团队的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力;教学资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等已有一定的基础。  

    二、项目类型和建设要求  

    学院拟立项的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分三类: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专业基础核心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其中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分通识核心必修课程和通识核心选修课程,鼓励创新创业类课程申报。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1. 制订课程标准。制订详尽的课程质量标准,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学生能力素质要求达成的作用,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 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一支富有合作精神、静心教书、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立定期开展教学研究、集体研讨交流制度,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院内外教学示范,引领推广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经验。 

    3. 优化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内各课程(知识单元)之间的衔接与联系,有效减少课程教学内容间的重复与脱漏。 

    4. 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实现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课件、习题库、试题库、教师微课视频等课程资源上网;为学生在线学习、自主学习建立网上测试题库和测试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在学院课程中心开展SPOC教学实践,运行效果好可进一步在院外精品在线课程教学平台开展SPOCMOOC教学实践。 

    5. 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利用院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问题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开展一课双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探究性和协作性学习。 

    6. 改革课程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体系,课程考核注重学生能力素质培养,突出体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课堂讨论、自主学习、完成作业、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情况的考核。 

    7.优秀教材建设。核心课程原则上应选用新编的国家级优秀、规划教材,同时也鼓励教师编写符合教学要求、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具有我校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专业、课程的特点,在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二级学院(部)核心课程建设规划。 

    三、申报程序 

    1.评审立项。 

    2017年学院拟立项30门左右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其中通识核心课程35门,专业基础与专业核心课程优先从学院三星级以上专业或省、市级优势特色(重点)专业中遴选,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1门,省级优势特色(重点)专业、学院高星级专业可申报2门。 

    二级学院(部)组织评审排序推荐上报教务部,由教务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学院审批后立项。 

    各级精品、优秀课程申报优先在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中遴选推荐。立项后的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学院将给予建设经费资助。 

    2.材料要求   

    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学团队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二级学院(部)择优推荐项目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以上书面材料在2017430日前统一报到教务部,电子材料统一发送到1317360753@qq.com。(联系人:罗雯慧,电话:81112765;校内:902765) 

    3.项目管理 

    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学院每年将对立项的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由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部和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经整改一学期后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其课程立项。二年建设期满后,由二级学院(部)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评估报告,学院统一组织验收。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 之江学院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绍兴市级重点教材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名单

关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