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级本科生辅修专业院内招生的通知

2017-09-27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制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16〕57号)文件规定,有意修读本科辅修专业并符合辅修专业修读条件的学生,可于2017年10月10日前向招收辅修专业学生的二级学院提交辅修专业修读申请。

申请办法: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可以在教务部网站下载),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成绩审核意见后,交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报名。

辅修专业录取学生人数少于15人不单独组班上课,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可以在教务部网站下载),安排到主修专业插班听课,具体课程安排请到教务部网站查询。

请辅修专业招生二级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后于10月11日前交到教务部。辅修专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经教务部审核批准后公布。

辅修专业学费按课程学分收取,收费标准:150元/学分。

联系人:许老师,81112766,行健楼206室。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培养计划,详见教务部主页http://10.248.7.33:83/article.asp?aid=638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本科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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