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2017-03-30

 

一、基本要求

1. 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至少三名及以上的理学院教师。

2) 团队有明确的建设目标。

3)团队成员所主讲课程或科研方向有相关性

2. 考核要求

1)教学团队成员在团队建设周期内必须有合作教改论文,或合作教改项目,或合作建设核心课程,或共同指导竞赛成绩,或共同编著教材等共同完成的教学建设成果和内容。团队成员主持以上项目时,团队其他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

2)科研团队成员必须有合作科研论文,合作科研项目,合作专利和科研平台建设等共同完成的科研建设成果和内容。团队成员主持以上项目时,团队其他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论文为A类及以上,项目为省部及以上。

3)团队建设周期为三年一个周期,考核为一年一考核。团队申请成功后需完成申请内容的85%以上,否则学院支持力度按比例减少;如果完成内容不足50%,则可取消支持。

4)有特殊情况由理学院院长办公室讨论后决定。

二、团队建设资助力度

1. 团队的年终考核绩点可打通,需由团队负责人申请;

2. 学院可向学校申请相应的教学或科研团队考核;

3. 每个团队拟报销5000元交流中的差旅等业务费费用;

4. 在教学和科研建设项目的评审中,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团队。

评审程序

1. 常年接收申请;

2. 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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